关于启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做好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函〔2017〕4号)
作者:孟莹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7-03-01
各高校成教院(处、部)、各成人高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与常态化,自即日起,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作用与管理 (一)功能作用 信息平台作为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的专门网上平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提供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各高校通过信息平台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的网上填报、修改、预览、查询、公示、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教育部汇总各地信息后通过信息平台公布年度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社会公众可通过信息平台了解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相关情况。 在全国范围启用该平台是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的重要举措。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流程,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布局,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实现信息共享和政务公开,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水平。 (二)组织管理 1. 平台网址。登录 www.zygl.edu.cn(“专业管理”拼音首字母),进入“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与信息服务平台”。 2. 用户范围。信息平台实行国家、省级、学校三级结构,教育部、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按照各自账户权限使用、维护、管理信息平台。 3. 用户名和密码。各高校的用户名、密码由教育厅统一发放(每单位设1个用户名)。各单位务必于第一时间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以保证信息安全。 4. 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平台涉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覆盖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各类高校,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多。各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使用好、管理好信息平台作为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平台平稳运行与专业信息数据安全,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二、2017年专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专业信息核验。各高校要对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含《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本校开设的专业名称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各高校登录信息平台对专业开设信息进行核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核验本校全日制专业开设情况;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核验目录内已开设专业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验本行政区域内各校提交的专业信息后,通过信息平台汇总报送教育部职成司,相关纸质材料(表格在平台上生成、导出)盖章报送。上述专业信息将作为2017年各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基础数据。 (二)拟招生专业填报。各高校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程序,在信息平台上填报2017年拟招生专业相关信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印发时,本校在现行全日制本、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仍有全日制在校生的专业)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要在高等学历继续教本、专科专业目录中申报专业,如开设新专业,需按程序做好材料公示等相关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高校专业信息统筹汇总工作,在信息平台提交的同时,将本地“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表”(此表在平台上生成、导出)加盖公章后,报送教育部职成司。 (三)时间要求。鉴于今年系首次开展专业申报工作,基础性环节多,信息平台各项功能需逐步完善,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时间作如下调整: 各高校专业信息核验:2月20日—3月3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验汇总:3月4日—3月11日; 各高校拟招生专业申报:3月15日—4月25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4月26日—5月20日; 教育部汇总信息并公布结果:5月21日—6月10日。 三、其他事项 (一)2017年重点任务是做好现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的全面梳理、调整和规范工作,暂不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增补工作及国家控制专业审批工作。 (二)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各地专业备案结果,将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全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等系统相衔接,实现数据的共享。 (三)各高校在信息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需要改进的建议请及时反馈教育厅职成处,平台申报程序及使用咨询请与技术运维人员联系。 (四)为便于信息平台工作顺利开展,设立我省平台管理工作QQ群,请各高校至少指派一人及时加入该群,后期关于专业申报工作的相关通知及其他信息将通过该群发布。 1、职成处联系人:姜燕,电话:0791-86765156,电子邮箱:31776404@qq.com,通讯地址:江西省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1楼2105室。 2、信息平台联系人:孙宏伟,电话:18979119293,电子邮箱: 20689453@qq.com。 3、管理工作QQ群号:224214887。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 2017年2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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