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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4〕53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中专部、各省直中职学校: 为规范对中职学校和学生信息的管理,实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教育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职系统”)。中职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覆盖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一所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采取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和标准体系,分级规划用户数据维护和管理权限,实现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学籍、实习实训、毕业就业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现中职系统已经基本完成了开发测试及数据导入工作,定于今年9月20日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和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暂时并行一段时间。为做好我省启用新系统的各项工作,明确相关审核程序和管理权限,顺利完成数据采集和迁移,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应进一步加强中职系统建设工作,努力建立一支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中职学校的系统应用及保障队伍,确保有专人负责系统的操作和管理。要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确保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顺利完成,为启用中职系统打下扎实基础。 二、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中职学校管理职责和信息审核范围 省教育厅管理职责和审核范围:负责全省中职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定系统数据的审核流程,直接审核高职院校中专部、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学生信息。 设区市教育局和管理职责和范围:负责本地中职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审核本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信息。 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管理职责和范围:参照设区市教育局的管理职责和范围。 一般县、市(区)教育局职责和范围:由设区市教育局确定管理职责和范围。 中职学校管理职责:负责本校机构信息和学生信息的录入、管理和维护。 三、规范信息审核流程 为保证中职系统信息的准确和全面,信息审核流程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的程序和岗位权限进行。 1 、为与我省现有的中职学校招生体制审核程序保持衔接,新系统中的“招生管理”模块暂不使用。 2 、一般审核流程为: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学校领导审核—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高职院校中专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由省教育厅审核,其他中职学校分别由设区市教育局或县教育局审核)。 3 、学生转学等审核流程另行发文确定。 四、准确全面填报信息,做好系统信息日常维护工作 1 、要根据系统设置的要求填报学校和学生各类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完整。 2 、部分重要信息列为系统受控字段(需经审核才能更改)。暂定学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国籍、学制、专业、学习形式、入学年月、户口性质等10项信息为系统受控字段。 3 、根据管理职责,高职院校中专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受控字段信息变更由省教育厅审核,其他中职学校受控字段信息变更分别由设区市教育局或县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受理两次,分别在4月份和10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办理,由学校在系统中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教育厅集中审核。 五、认真做好新老系统数据迁移后的在校生数据核对和补录工作 1 、目前,我省新老系统数据迁移工作已经完成,各校登录后,应仔细核对本校迁移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有误,如所属上级管理部门、在校生数、毕业生数等。确认迁移的信息无误后,再补录其他数据。 2 、2014秋季新生在新系统和老系统都需要上传学生数据,申报注册。 3 、2012级2013级在校生如需做学籍变更、异动等操作,为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需在新中职系统和老中职系统中做相同的操作。 六、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已建好系统技术服务QQ群,其他未尽事宜将在QQ群里发布,各地、各省属学校也可通过该群咨询相关问题。群号为:64043686,联系人:喻理,电话:0791-86765720;陈珉嘉,电话:86756199。各地市可以自行建立QQ群,方便本地学校咨询相关问题。 江西省教育厅 2014 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