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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项目任务承担基地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赣府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第二批省级项目任务承担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类别与遴选条件

(一)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1.申报范围:原则上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或入选江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立项单位的中职学校。

2.具体要求:

(1)具有承担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任务的师资力量、实验实训设备和场所,工作管理规范,培训特色鲜明;

(2)有长期稳定的企业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的、从行业或企业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教师队伍“双师型”比例较高。

(二)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1.申报范围:能够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注册地为江西(或在江西设立有分公司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的规模以上企业。经过认定的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先。

2.具体要求:

(1)能够提供教师实践所需的岗位和企业指导教师;

(2)能够选派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定期到学校交流或兼职任教。

(三)省级职业院校教师远程培训机构

1.申报范围:注册地为江西(或在江西设立有分公司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工信部备案ICP和公安部门备案、公用网络IP地址和域名的事业法人下属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远程教育培训机构。

2.具体要求:

(1)承担过职业院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2)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带宽、并发承受能力、多网连通性、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够满足大规模人群同时网络远程培训需要。网络培训平台功能完善,界面友好,数据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具有不少于200Mbps/S的独立带宽,页面打开平均速度小于5秒,视频浏览速度≥220kbps,支持并发在线用户数≥10000;

(3)具有较为系统的高质量中高职教师培训课程资源,能组织专家根据项目需要开发高质量的远程教育课程资源,视频课程和文本课程能够满足远程培训的需要;

(4)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经验丰富、熟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实际的课程开发、培训教学和辅导教师团队以及专职的培训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流程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科学健全。

二、有关要求

1.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基地名单的通知》(教师司〔2017〕54号)、《国家项目办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优质省级基地备案信息的通知》(职教师培办〔2017〕1号)、《国家项目办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年度优质省级基地补充备案信息的通知》、《关于公布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师函〔2019〕9号)、《关于公布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项目任务承担基地名单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8〕46号)中已列入的基地无需重复申报。

2请各申报学校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项目任务承担基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3月31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3.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和单位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省级项目承担基地申报国家级基地。

联系人:刘书君;联系方式:0791-86765150,电子邮箱:875396307@qq.com。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省教育发展大厦2105(仅支持EMS)。

 

附件:《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项目任务承担基地申报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