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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9〕4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现将《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遵照执行。

凡申请参加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高职院校,需填写《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试点院校申报表》,并编制拟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培养模式和学制、教学总课时、总学分、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授课形式、授课地点、考核方式、资源配备、毕业条件等相关内容。请于9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人才培养方案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主动采取减免社会人员学费等方式增强就读吸引力。

联系人:姜燕,联系电话:0791-86765156,邮箱:zcc@jxedu.gov.cn

附件:1.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2.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试点院校申报表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