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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6〕41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便于对全省中职和高职技能大赛统筹安排,全面实现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对接,完善“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国家有大赛”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体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于秋季举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由原来分别举办的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节”和高职“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合并统称为“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赛分设中职组、高职组。        2.2017年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于11月前后进行,大赛同时为下一年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选拔参赛选手。        3.为做好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选拔工作的衔接,我省“中职组”参赛队伍的推荐,将主要依据参赛选手2016年国赛成绩和2016年省赛成绩综合考虑。“高职组”参赛队伍的推荐,将主要依据参赛选手2016年国赛成绩和2016年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成绩综合考虑。        4.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在全面对接国赛的前提下,适度保留传统赛项”的原则,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后,将公布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比赛项目,具体比赛项目、承办院校、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