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实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工作要求,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明确“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我厅组织专家编制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并向各行业广泛征求意见,经审定现予以印发。《目录》涵盖了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大类主要专业对应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名称、级别、颁证部门,明确了认定“双师型”教师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条件中应取得的最低等级专业技术证书。
附件: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doc
江 西省教育厅
2013 年 7 月 20 日